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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文卫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

来源:爱考网 [2019-9-29] [微信公众号查成绩:]

 根据《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(京人社专技发〔2010〕102号)精神,燕山文卫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  一、招聘部门及岗位
    
主管部门
单位名称
经费形式
岗位名称
岗位职责
岗位类别
岗位级别
招聘
人数
学历
学位
专业
政治面貌
年龄
户籍
其他要求
燕山文卫
计生委
燕山医院
财政补助
中医医师
中医诊疗
专技
十三级
1
硕士及以上
取得相应学位
中医学相关专业
不限
35岁以下
不限
2019年统招应届毕业生,研究生学历要求为统招学历且本科为全日制统招学历,有执业医师资格证
 
  二、报考条件
  (一)基本条件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、专业、资格、技能等。
  (二)年龄条件。年龄35岁以下指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;非京籍生源硕士研究生要求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,博士生要求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。
  (三)学历及其他条件。北京生源毕业生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(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);非北京生源要求统招(不含定向、委培)硕士及以上学历2019年应届毕业生,并取得相应学位,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补考记录,且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;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的引进条件;非京籍留学人员报考要求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的引进条件。
  (四)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,详见岗位条件。
  三、报名程序
  (一)报名时间:2019年10月11日(上午8:30-11:00 下午2:00-4:30)
  (二)报名地点:燕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(石化新材料科技产业基地A座1层大厅)
  (三)报考人员须本人持报名表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毕业生推荐表(盖就业指导中心章)、大学成绩单(盖教务处章)、招聘单位岗位条件中所需证件等(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)。若已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,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。
  四、面试安排
  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,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,面试合格线为60分。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-政务公开-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导航-区政府派出机构-燕山办事处-业务动态(http://www.bjfsh.gov.cn/zwgk/qmzqb/)上公示。
  五、确定聘用人员
  (一)考核、体检和资格复审
  根据面试成绩,按照1: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,进行考察、体检和资格复审,如有不合格者,按面试成绩顺延递补。
  (二)公示
  考察、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,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-政务公开-公开招聘栏目(http://www.bjfsh.gov.cn/zwgk/)上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,如有放弃者,按面试成绩顺延递补,并进行考察、体检、资格复审和公示。
  (三)办理聘用手续
  公示期满后,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。
  (四)岗位待遇
  对被聘用人员,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,实行聘用合同制,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。
  六、需要说明的情况
  (一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直接取消聘用资格:
  1.受过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,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,被认定为失信人员;
  2.提供虚假信息、伪造相关材料者;
  3.非京生源毕业生及非京籍留学归国人员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者;
  4.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者;
  5.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;
  6.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;
  7.截止到办理入职手续时不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;
  8.拟聘人选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;
  9.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;
  10.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。
  (二)应聘人员务必在资格审核提交的简历中正确填写联系电话,并确保通讯畅通,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,责任自负。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,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。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。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  七、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
  咨询电话:010-81333635
  监督电话:010-893669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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